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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门法规:多项红利将落地

    信息发布者:河右布衣
    2017-04-30 21:44:19    来源:央广网   转载



      央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将从财政税收和金融信贷等六个方面全方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期有望公布。


      在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子雨看来,为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今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将深入推进,相关法律修订以及实施细则制定有望提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推动下,农民收入也有望增加。


      张子雨:农民是农业生产的实施者,从目前来看,农业生产的开展活动主要还是采用家庭承包经营的模式。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告诉咱们,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农业活动有多方面的好处。


      农业发展也需要转方式调结构,现在国家也在制定政策,鼓励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按照最新审议通过的这份《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国家会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市场营销、人才支撑6个方面来全方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从农业发展态势来看,有数据显示,我国40%的耕地是由280万家的各类型新型农业主体负责经营,而剩下的两亿多农户经营着另外60%的耕地。从这组数据当中咱们可以读出两层信息,一是新型农业主体的经营能力更强,而另外一个信息则是,现在还有大量小农户还无法直接转化为新型农业主体。而新政策的出台,就是要切实帮助这两亿多农户向新型农业主体进行转变。


      按照新政策的内容来看,国家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是更多地用市场化的办法,促进资源向这些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农户发展。而市场化正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直接动力。


      促进农业新型主体发展,一个重要的层面就是要激发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而土地的“三权分置”是一个重要的方法,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农村流转土地面积已超过35%,流转出土地的农户已占30.8%。土地是农业生产最基础性的要素,土地的流转意味着生产资料的市场化,意味着优质资源向优质经营主体集中,直接提升了经营规模。而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提升技术,降低成本,提高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


      在扩大规模之外,“三权分置”也让很多农民朋友能够专注于和农业相关的物流、管理、技术研发等服务业,这就使农业领域的业态更加多元,结构更加合理,依靠市场的作用,就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农业的快速发展。


      正所谓:


      全新政策指方向,农业主体更多元。资源配置市场化,相互协力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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